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由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现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类型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者考试招生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标准,毕业时均发放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标准可申请相应学位证书。
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兼顾职业或社会实践,以灵活方式非脱产学习。
(二)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含推免生),具体如下:
招生范围:涵盖工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20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全日制专业学位,6个专业学位类别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要求: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计划调整:专业目录公布的初步计划,将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调整,具体以《汕头大学2026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方向各有侧重:
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侧重理论与研究,培养具备创新精神、科研及教学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注重实践应用,培养掌握坚实基础理论与系统专业知识,能解决实际问题、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高职(专科)毕业满2年及以上,或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需满足:取得报考专业相近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需教务部门证明或自考成绩单),报名前需将成绩证明提交研究生院核查;达到录取分数要求后,除正常复试外,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殊专业要求: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本科毕业需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同等学力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已获硕博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工商管理硕士需遵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
法律(非法学):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需本科毕业于医学类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可接收医学类、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生;临床检验诊断学可接收医学类、检验技术专业考生。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报名时已获或入学前将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可报考(可报学术学位);正在规培者需在报考备注中注明规培时间及专业。该专业实行“研培结合”模式,被录取者均须参加规培,且不同研究方向对本科专业有具体要求(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可接收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考生等,详见原文细分要求)。
临床医学(订单定向)本科考生:需征得定向单位及当地卫健部门同意,仅可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不可报考其他专业。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是对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规定的考生,确认免初试资格后直接复试的选拔方式。
报名流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日期前未被录取者,推免资格失效;已录取者不可再参加当年统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特殊免初试考生:服役期间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需在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
具体条件:详见《汕头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按时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报名无效。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为预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27日为正式报名时间,每天9:00—22:00。
流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可修改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仅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可修改。
注意事项: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奖惩信息(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信网将校验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未通过校验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需定期查阅相关单位网站,了解考试安排;申请初试加分者需按要求填报信息,未申报或审核不通过者不享受加分,且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网上确认
时间:按所选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逾期不再补办。
流程: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提交补充材料,配合采集图像等电子信息,缴纳报考费;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要求: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核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需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关系,因报考纠纷导致无法调档、复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报考资格。
六、全国统一考试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分数线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审查报考资格,不通过者不可参加复试。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需额外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额外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材料复印件需交复试院系存档,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学历或学籍认证。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中将考核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加分政策
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知识、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方式和内容见复试前各学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公告。考生需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泄露复试试题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与初试不同),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复试中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残疾人教育条例》。
七、录取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与复试加权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学位。医学院各专业(方向)按合格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双向选择与内部调配确定导师,具体见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入学要求:新生需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届时可毕业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不符合标准者按规定处理。
奖助金相关规定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确定获奖比例。
国家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需转入工资关系和档案):
第一年:分两等,一等奖12000元/年・生(比例不高于20%),二等奖7000元/年・生(除一等奖获得者外,符合资格者均发放)。
第二年及以后:分三等,一等奖12000元/年・生(比例20%),二等奖6000元/年・生(比例60%),三等奖2000元/年・生(比例20%)。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未转入档案和工资关系者不可享受。
其他奖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等,具体名额与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